关于同意成立“四川省电子学会
演艺工程专业委员会”的批复
川电会(2016)026号
声频工程专业委员会:
你会《关于建议成立四川省电子学会演艺工程专业委员会的报告》收悉。根据学会章程及“四川省电子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、分会、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”的有关规定,经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和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审议,同意成立“四川省电子学会演艺工程专业委员会”。
鉴于学会“声频工程专业委员会”成立已有24年,经过不懈的努力,在川内,甚至在国内演艺设备行业中,已经树立起良好的口碑。由于“声频工程专业委员会”和“演艺工程专业委员会”业务相近,同意“演艺工程专业委员会”和“声频工程专业委员会” 在学会内部采取“两块牌子、一套班子”的方式管理,在市场上则互为倚角、并行运作。“演艺工程专业委员会”的班子主要成员由“声频工程专业委员会”现有主要成员兼任,其他成员名单尽快完备后上报学会备案。
特此批复!
四川省电子学会
2016年12月6日